本校各有關部門:
根據江蘇省教育廳文件[蘇教科(2007)1号]以及《江蘇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管理辦法(試行)》要求,2007年度江蘇省教育廳省屬高校自然科學基礎研究計劃項目申報工作開始,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類别
江蘇省高校自然科學基礎研究計劃項目分為重大項目和面上項目兩個類别。
重大項目主要支持解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科學技術問題和有關學科發展前沿問題的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項目,同時培育一批國家重大基礎研究項目。
面上項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科技發展趨勢的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項目,培育我省高校自然科學基礎研究計劃重大項目,支持高校科技人員從興趣出發的、有價值的自選課題。
從今年開始,面上項目分為資助經費項目和自籌經費項目,原高校自然科學基礎研究指導性計劃項目取消。
二、項目申報要求
1.認真貫徹國家、教育部以及我省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綱要精神,緊密圍繞國家和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及其研究方向,認真把握科技發展趨勢,切實結合自身優勢和研究基礎遴選研究選題。重大項目必須符合《江蘇省科技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見附件1)中有關加強前瞻性研究的方向領域。
2.項目申請條件應符合《江蘇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管理辦法(試行)》(見附件2)第六條規定。重大項目主要依托省屬高校的部省以上重點實驗室(含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建設點、教育部重點實驗室、省重點實驗室以及省重點建設實驗室)進行申報;重大項目研究周期一般為3年,面上項目研究周期一般為2年;項目負責人年齡一般不超過50歲,重大項目第一申請人應是實驗室固定人員并具有博士學位的教授或副教授專業技術職稱。
3.申報的項目應具有較好的研究基礎,比較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創新性或明确的應用前景,提交成果的方式應具有可考核性。重大項目預期成果應能申請具有重要應用價值的發明專利、建立有關應用模型、在SCI源具有高影響因子的核心期刊上發表高水平文章或能夠獲得國家、省重大基礎研究項目資助。
4.各部門應合理統籌整合相關科技資源,組織精幹力量形成課題組,促進學科交叉與融合,鼓勵與部屬高校、科研院所聯合申報。
5.已獲得國家“973”、“863”計劃以及國家和省自然科學基金等支持的項目,本次不得申報。項目申請人如已承擔省教育廳自然科學基礎研究項目(含高新技術産業化項目)且未結題的、累計獲得省教育廳自然科學基礎研究項目資助二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請新的面上項目。
6.重大項目的經費資助額度最高不超過30萬元,資助經費分年度撥付。所有獲得批準立項的課題,學校給予一定的經費配套,其中面上項目每項不低于2萬元。(根據教育廳要求以及我校有關科研管理文件規定,學校根據項目批準經費按照1:0.5的比例進行配套(最高為5萬,自籌經費項目配套經費為0.5萬元),其餘部分由院系負責配套,凡本年度申報江蘇省教育廳省屬高校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老師,須由院系出具資助證明,方可申報,院系可根據本部門申報數量統一出具資助證明)
7.根據江蘇省教育廳文件要求,本年度進行限項申報,我校申報限額數如下:重大項目每個省級重點實驗室限報1項,面上項目(資助經費項目)申報限額為5項,面上項目(自籌經費項目)申報限額為10項。
三、項目申報材料
請申報人使用《江蘇省高校自然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管理系統(2007年版本)》(見附件3)進行申報,上報材料具體為:
1.重大項目:《江蘇省高校自然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申請書(基礎研究計劃項目)》(A4紙雙面打印)一式5份;《項目申請彙總表》1份(彙總表内容包括學校名稱、學科門類、項目名稱、申請人、依托重點實驗室名稱、《規劃》中前瞻性研究的方向領域、申請經費、配套經費、完成時間,彙總表請用Excel制表);系統生成的申請書電子文件。
2.面上項目(資助經費項目):《江蘇省高校自然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申請書(基礎研究計劃項目)》(A4紙雙面打印)一式3份;《項目申請彙總表》1份(彙總表内容包括學校名稱、學科門類、項目名稱、申請人、申請經費、配套經費、完成時間,彙總表請用Excel制表);系統生成的申請書電子文件。
3.面上項目(自籌經費項目):《江蘇省高校自然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申請書(基礎研究計劃項目)》(A4紙雙面打印)一式1份;《項目申請彙總表》(内容包括學校名稱、學科門類、項目名稱、申請人、學校資助經費、完成時間)1份,彙總表請用Excel制表上報。
請各部門于2007年4月1日前将本部門申報材料彙總後統一報送科研處(由于本次申報采取限額申報方式,凡逾期報送的,一律不受理)。
附件:
1.《江蘇省科技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關于加強前瞻性研究的主要方向領域
2.《江蘇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管理辦法(試行)》
3.江蘇省高校自然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申報管理系統(2007年教師個人版)